Conflict Minerals
背景
根據台灣相關法規及國際供應鏈責任要求,誠昌公司必須披露我們和我們的子公司製造或簽約製造的產品是否含有錫石、鈮鉬石、金、黑鎢礦及其衍生物(僅限於錫、鉬、鎢和金),(i) 這些產品的功能或生產所必需的,以及 (ii) 來源是否涉及衝突地區(如剛果民主共和國或鄰近國家)的礦山(“衝突礦產”)。此要求旨在確保供應鏈的透明度及負責任採購。
承諾
為了遵守相關規範並確保供應鏈的負責任管理,誠昌公司正在與我們的供應商合作,進行盡職調查,以確認我們的供應鏈和產品中是否含有衝突礦產。我們的盡職調查流程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受衝突影響和高風險地區礦產負責任供應鏈盡職調查指南》進行設計,同時參考台灣最新修訂的相關法規。
供應商的期望
如果供應商無法在合理的時間內確定其材料或產品是否含有衝突礦產,或者不願意支援誠昌公司的衝突礦產計劃工作,誠昌公司可能會執行補救措施,包括替代採購安排。誠昌公司希望與供應商合作,確保其遵守相關法律及規範。
誠昌公司期望每家供應可能含有衝突礦產的產品的供應商:
- 根據台灣相關法規及國際標準制定衝突礦產政策,實施管理系統以支援遵守其政策,並要求其任何級別的供應商採取類似措施。
- 以誠昌公司指定的方式和形式識別其向誠昌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材料或產品,以及提供原始衝突礦產的冶煉廠資訊。誠昌公司的直接供應商可能需要要求連續的下游供應商提供相關資訊,直到確定冶煉廠。
- 提供報告以支援誠昌公司的相關披露要求。
- 根據要求,接受對其衝突礦產政策和程序的審查或審計,以確保符合規範。